威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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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国家级开发区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7月19日20时40分许,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境内一高速公路桥梁因山洪暴发发生垮塌,导致一些车辆坠河,造成多人死亡、失联。灾害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分别做出批示。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安排,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灾害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守牢守好安全发展底线。今年汛期我市降水较常年偏多,且降水时段相对集中,强降雨引发事故灾害风险较高。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清醒认识今年主汛期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带来的影响,坚决克服松懈厌战思想和侥幸麻痹心理,增强做好主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举一反三,切实汲取近期事故教训,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和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巡查排险,完善应急预案,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守好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二、扎实开展交通重要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各级各部门要聚焦铁路及公路下穿式桥梁涵洞、场站枢纽地下空间,以及长大桥隧、公路地质灾害隐患路段、临水临崖路段及高填深挖水毁易发段、危桥危涵风险隐患点,危险货物港口码头、航道及通航设施、交通工程施工等重点部位,扎实开展全面排查和治理防护工作。 (一)公路运营和城市公交方面。要加强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干线公路桥梁的巡检频次及基础设施的养护管理,汛前重点排查在役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风险点、桥梁隧道、公路下穿低洼路段;汛后重点加强遭受洪水侵害、冲刷的公路路基、桥梁、涵洞等设施的检查,严防次生灾害,切实保障公路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督促城市公交运营企业强化运营线路巡查,做好应急预案评估修订,突发情况下果断停运、缩线运行等措施。 (二)水路运输方面。港口防汛防台风方面,督促港口企业科学安排港口作业,极端天气条件下按规定应停尽停,做好人员避险、设备避风、货物避水工作,特别是严格落实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安全防护措施。要严格按规定停靠船舶,对港口码头设施设备做好抗风暴、海潮准备,确保船港安全。严格督促客滚运输企业落实禁限航规定等措施,进一步强化港口客运站安检查危。 (三)交通在建工程方面。督促交通工程建设有关单位加强施工工地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突出基坑、挡土墙、高边坡、职工宿舍、临建设施、仓库等重点部位。对可能受到暴雨、坍塌、溃坝、雷击等自然灾害影响的施工工地和驻地,提前做好大型临时设施、机械设备、施工驻地等的排险加固,落实好防雷击、防坍塌、防淹没、防触电、防坠落等措施,强化预警“叫应”与应急响应联动,不能保证安全时,及时做好人员转移。加强桥梁等高处作业安全管控,强化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管理。 (四)铁路方面。要全面排查桥梁、隧道、高边坡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动态掌握防护设备设施状态和周边环境状况。针对铁路沿线两侧轻硬飘浮物、高大树木等问题隐患,持续开展常态化整治。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与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管控,做好日常排查、隐患治理、养护维修等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不间断开展监测、治理工作,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着力从根本上消除重大隐患,确保交通重要基础设施外部地质环境稳定。要扎实开展实地督导,全面开展交通重要基础设施的隐患排查和现场监测,防止外部地质环境突变对交通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造成影响。 三、严管严控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汛期安全风险分析,落实落细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建立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强降雨过程和灾害性天气应对处置和“熔断”机制,确保不安全不生产。 (一)交通运输领域。要加强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农村客运、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根据气象预警和交通管控信息科学调整运输计划,坚决杜绝冒险运输、涉险通行。突出做好高铁和旅客列车汛期安全防范,对存在安全风险的及时采取车辆降速、绕行、停开等避险措施。严格执行恶劣天气船舶禁限航要求,科学安排港口作业,做好人员避险、设备避风、货物避水等工作。加强对复杂天气区域等重点空域的航空器运行监控,切实做好汛期雷雨季节航行情报服务、航班动态监控、通信导航设备保障和气象信息服务等工作。 (二)建筑施工领域。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汛期施工安全风险较高的重点工程项目要实现检查“全覆盖”。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基坑支护、模板工程以及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围墙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作业区域和施工驻地等,要动态监控地质灾害隐患变化,按规定采取整治措施。优化施工区域内车辆行驶路线,严禁超员超载超速。 (三)非煤矿山领域。切实加强防洪和防治水工作,检查矿区水文变化情况,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系的汇水和渗漏情况,查清本矿和相邻矿山附近的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情况,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加强矿井涌水量观测。严格落实井下作业探水措施,确保排水系统完好。严格执行“逢大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和“矿山调度员10项授权”等规定。对淹井风险较大的矿山,要立即停止井下生产作业,撤出井下人员,坚决杜绝淹井事故发生。要加强尾矿库监测监控,防止溃坝漫坝事故发生。 (四)危险化学品领域。严格落实夏季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装置和管道的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泄漏等技术检测和巡查力度,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雷雨天气条件下,油、气储罐停止装卸。持续开展特殊作业、危险化学品罐区等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中小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投入,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严格落实停产整顿措施,坚决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五)水利领域。要切实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以水库枢纽工程为重点,督促水库运行管理单位定期检修维护泄洪设施设备,做好病险水库、水闸等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认真排查河道堤防、拦河闸坝以及穿堤涵闸、泵站、建筑物等可能存在的防洪风险隐患,重点筛查中小型水库、塘坝、尾矿库以及在建水利工程等安全度汛短板,仔细核查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城市洪涝易发区、蓄滞洪区等防洪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排除险情,确保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对厂矿、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上游易发生滑坡、山洪、泥石流的峡谷地带,要因地制宜利用各种方式,及时将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给受威胁群众,并做好应急避险工作。 (六)市政领域。要突出城市下穿式立交桥、道路低洼地段等易积水区域,居住区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人防工程等城市地下空间等关键设施以及建筑工地、危旧房屋集中区的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立即整改到位。对室外广告牌、路边树木、电线杆、牌坊等及时进行防风加固,防止出现坠落、触电等事故。要做好电力、通信、供水、燃气、交通等基础设施应急准备,备足备好抢险队伍和设备,一旦出现问题,及时抢修维护。重要天气过程,果断采取停产、停业、停工、停学、停运措施,确保安全。 (七)文化旅游领域。要组织对风险区域、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加强客运索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以及玻璃栈道、漂流等游览项目安全管理。完善临水类、临崖类、儿童类、山岳型等旅游景区安全警示指示标识。强化野外网红打卡地监管,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要提前做好景区景点疏导方案,合理控制人流密度,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人员密集场所、燃气、消防、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特种设备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结合汛期特点,落实落细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四、扎实做好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汛期特点,持续强化监测预警,严格执行值班带班制度规定,前置救援力量,切实增强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一)加强监测预警。要密切关注雨情汛情,进一步丰富、完善监测预警手段,及时分析对安全生产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政府网站、手机短信等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风险提示,提前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预警信息接收确认和落实反馈机制,推动汛期安全生产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强化值班值守和舆情应对。要不断强化值班值守,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事故灾害信息报送,一旦发生事故灾害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及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妥善应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宣传、提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网络舆情和社情民意,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 (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强化预案准备,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建立预警机制,细化现场救援、力量调派、人员撤离等应急措施,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有力有效应对。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各类专业救援队伍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靠前驻防、前置力量,切实做到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
威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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