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日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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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国家级开发区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日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24〕1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日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近年来,文旅经济已成为经济发展新兴的支柱产业,游客深度旅游的体验需求催生了民宿、网约房、日租房、农家乐、渔家宴、酒店式公寓、露营基地等有别于传统的住宿方式,房屋装修装饰、日常经营等环节存在的消防、燃气、建筑等风险,引发的人员伤亡事故时有发生。为此,省政府安委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日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目的是进一步加强日租房等房屋装修装饰、日常经营等环节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消防、燃气、建筑等方面风险。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鲁安发〔2024〕15号文件精神,将日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辖区、本部门总体工作,与本辖区、本部门重点工作一并研究、一并推进。要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抓实抓细安全防范措施。充分运用视频监控、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加强日租房信息申报、采集、核查、查询等全过程管控,构建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二、落实各方责任,切实强化日租房日常安全管理。一是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日租房安全管理工作,及时研判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经营业主依法依规经营。县级人民政府要明确相关部门(单位)职责分工,督促相关部门(单位)经常性地开展日租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二是落细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公安、住建、商务、文旅、市场监管、消防、供电等部门要严格落实鲁安发〔2024〕15号文件中的工作任务分工,会同属地做好日租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负责组织推动落实本系统内日租房安全管理工作。三是压紧压实利益方安全管理责任。各利益方是做好日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和宣传平台,创新方式加强日租房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防范基本知识。要着重抓好各利益方的教育、引导、告知,全面提升安全素质。 三、严格监管执法,切实做好日租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摸清日租房底数。各区市、开发区要按照鲁安发〔2024〕15号文件要求,组织公安、住建、商务、文旅、市场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发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对辖区内日租房开展一轮摸排,2024年8月底前摸清日租房底数,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做好动态更新。二是开展一轮隐患排查整治。各区市、开发区要按照鲁安发〔2024〕15号文件要求,边摸排边整治,2024年9月底前对日租房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等完成一轮排查整治,抓好日租房经营主体和相关人员的教育引导,建立常态化机制,提高日租房安全管理水平。三是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严格监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日租房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日租房装修装饰、日常经营等环节安全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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