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6月28日工贸企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宣贯会议精神,防范化解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风险,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根据《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威海市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等文件部署,决定在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重点企业应用推广“上锁设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应用范围 工贸行业涉及造纸、皮革(毛皮)、酱腌菜、电镀、酿酒、食品加工、纺织、印染等重点企业,存在污水处理池类有限空间的工贸企业参照执行。 二、推广应用内容 (一)落实有限空间“上锁”管理,减少风险接触。各区市要指导企业因地制宜,在有限空间场所安装安全锁、防护栏、防坠网等物理隔离设施,确保人员无法通过弯腰、侧身、翻越等方式进入有限空间风险区域。企业要建立“上锁”管理制度,做到有限空间“应锁尽锁”“能锁尽锁”,切实防范人员随意进入风险区域、未经审批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突出问题。鼓励企业采用门闸式智能进入系统、语音广播提示、监控摄像头运动监测报警等系统、软件,提升安全管理质效。 (二)推广安全装备专用柜设置,提升防护、救援能力。各区市要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适当位置配置安全装备专用柜,柜体张贴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说明,柜内配备检测仪、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企业要强化自主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并对相关用品、装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三)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全员安全素质。各区市要督促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宣贯《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等内容,重点学习有限空间辨识、作业监护、安全防护、现场管理、应急救援等常识,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题培训并如实记录,培训对象要覆盖作业审批人、监护人、作业人、救援人。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项应急演练,全面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预防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迅速传达部署。各区市要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专家指导服务等形式将有限空间“上锁设柜”措施内容及要求,及时准确传达到各有限空间作业企业,与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结合推进,从重点企业着手,以点带面推动工作落实,切实将6月28日现场观摩活动的效果转化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实际行动,有效防范有限空间相关事故。 (二)强化示范引领。各区市要选择1-2家管理规范、基础较好的有限空间作业企业作为示范单位,进行重点培育和帮扶指导,打造“上锁设柜”样板。同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同类型企业进行现场观摩,学习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有限空间“上锁设柜”安全措施落实落地,提升现场管控能力,提高人防、技防、物防水平。 (三)压实主体责任。各区市要结合专家指导服务,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约谈通报等形式,推动“上锁设柜”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对安全隐患长期存在且不整改的企业,要敢于动真碰硬,该停工的要停工,该处罚的要处罚,确保有限空间“上锁设柜”等安全机制有效建立和运行,倒逼企业强化自主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附件: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参考标准 太阳成集团tyc234cc 2024年7月11日
附件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执法检查参考标准 序号 | 类别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法 | 执法依据 | 常见问题示例 | 处罚依据 | 1 | 隐患 管理 类 |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 采取对照企业花名册、现场抽查的方式抽查特种作业证,注意与网上信息核对,询问持证者取证渠道验证证件真实性;查看相关作业票证、岗位操作记录等核实动火人等相关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作业情况。 | 1.《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2.《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 1.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未按时复审。 |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 2 | 警示标志类 | ★1.有限空间是否按规定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2.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明显、醒目。 | 现场查看。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一条 | 1.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不醒目。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 | 3 | 作业 现场 管理 类 | 1.是否配备应急救援物资; 2.配备的应急救援装备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 现场查看应急物资清单 、检维修记录。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三条 | 1.未配备应急救援装备; 2.配备的应急救援装备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 | 4 | 作业 现场 管理 类 | 1.是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培训; 2.作业审批人、监护人、作业人和应急救援人是否培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技能; 3.培训不合格是否参与有限空间作业; 4.是否如实记录培训内容 | 查看培训记录、作业票证、现场监控。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九条。 | 1.未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培训; 2.作业审批人、监护人、作业人和应急救援人未培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技能; 3.未培训合格参与有限空间作业; 4.未如实记录培训内容。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 | 5 | 应急管理类 | 1.是否按照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处置方案; 2.是否按照规定组织演练。 | 查看有限空间现场处置方案;查看演练记录。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条 | 1.未按照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处置方案; 2.未按照规定组织演练。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 | 6 | 作业现场管理类 | ★1.是否设置监护人; 2.监护人是否落实岗位职责。 | 查看作业票证及视频监控。 | 1.《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五条 2.《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 | 1.未配备监护人; 2.监护人未按规定履行岗位职责。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 7 | 作业现场管理类 | ★1.有限空间是否进行辨识; 2.是否建立有限空间台账。 | 现场查看有限空间情况,查看有限空间台账。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六条 | 1.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 2.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 8 | 隐患管理类 | ★1.是否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 2.作业是否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 | 查看作业票证及视频监控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七条、第十四条。 | 1.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 2.作业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 9 | 作业现场管理类 | ★是否按要求进行通风和气体检测。 | 查看作业票证及视频监控。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四条 | 未按要求进行通风和气体检测。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四款 | 10 | 承包租赁类 | 1.是否与承包单位在合同或者协议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是否对其发包的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并对现场作业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承包单位有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 查看合同或者安全协议;作业票证;现场视频监控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八条。 | 1.未与承包单位在合同或者协议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未对其发包的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并对现场作业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承包单位有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 11 | 作业现场管理类 | 1.有限空间是否采取上锁、隔离栏、防护网或者其他物理隔离措施,防止人员未经审批进入; 2.监护人员在作业前是否解除物理隔离措施。 |
| 1.《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二条; 2.《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 1.有限空间未采取上锁、隔 离栏、防护网或者其他物理隔离措施,防止人员未经审批进入; 2.监护人员未在作业前解除物理隔离措施。 |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 说明: 1.检表中标注“★”的内容列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检查内容未尽事项,请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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