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威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畅通生命通道”专项检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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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民政府安委会、消安委,国家级开发区安委会、消安委,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市消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聚焦“畅通生命通道”这一重点任务措施,深入排查整改封闭安全出口、占堵消防通道等突出问题,按照省政府安委办、省消安委办《关于开展“畅通生命通道”专项检查的通知》(鲁安办字〔2024〕26号)部署安排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自即日起至2024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畅通生命通道”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学校、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各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以下均需各区市、开发区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重点是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健委、太阳成集团tyc234cc、市体育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健委、太阳成集团tyc234cc、市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居民住宅小区和写字楼等社会单位。重点是高层建筑、老旧小区等场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其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非煤矿山、化工、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检查及整治重点 (一)占用、堵塞、锁闭、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 (二)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三)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四)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或停放,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三、组织方式 专项检查采取“属地全面排查、市级督导抽查”的方式开展,同步推进。 (一)属地全面检查。以区市(开发区)为单位,区市(开发区)安委会、消安委统筹实施,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靠近谁负责”原则,迅速组织开展一轮全覆盖检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要对照5类重点场所和4方面检查及整治重点,摸清底数、逐个整治、不留死角,分区域、分类别逐一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逐一督促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市级督导抽查。市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分别成立督导检查组,加强对区市(开发区)有关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并针对分管行业领域深入基层、企业、单位开展抽查,每个市级部门抽查企业、单位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50家,发现问题及时向区市(开发区)反馈,督促抓好整改,并报本级安委会办公室、消安委办公室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区市要立即研究部署,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工作调度,务求取得实效。各区市专项检查计划(方案)请于6月12日前分别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消安委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专项检查的指导督促,按照要求开展市级督导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二)狠抓问题整改。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边教育培训,强化跟踪指导,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问题隐患逐一整改到位。要及时组织开展问题隐患整改“回头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常态化监督责任和措施,严防屡查屡犯、“前疏后堵”等问题。 (三)跟进执法检查。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严惩重罚,依法采取查封、罚款、警告、拘留、关停等强力措施。对排查发现重大火灾隐患、重大事故隐患,一律按要求挂牌督办,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确保形成强力震慑。 (四)强化群防群治。各级政府要按照“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原则,统筹用好专业部门、镇(街道)、村居(社区)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畅通生命通道”专项检查。要充分利用有奖举报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社会群众全员参与,鼓励群众举报封闭安全出口、占堵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对核查属实的按规定兑现奖励。 各区市人民政府安委会、消安委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检查工作情况,于7月8日前分别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政务平台:市政府安委办)、市消安委办公室(政务平台:威海市消防救援支队)。
威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威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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