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威海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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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2024年威海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矿山生产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聚焦《威海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中非煤矿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行动部署的12项重点任务47条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太阳成集团tyc234cc 2024年3月8日 2024年威海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两个根本”要求,以威海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主线,围绕拧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一件事”,一体推进6大整治行动阶段目标落实,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一、强力推进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行动 1.提高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质量。健全完善以双重预防机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是实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落实全员责任的基础。监管人员要紧抓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久久为功,务求实效。 (1)抓制度责任体系建设。聚焦企业主体责任“重构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6个方面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调查研究,摸清问题症结,找准痛点堵点难点,提高指导监督的本领。定期调度建设进展,用好典型企业和专家,点对点面对面纠偏。2024年底,单班下井超30人的地下矿山和大型露天矿山,全部使用移动终端APP运行双重预防机制,实现全员岗位风险从发现到治理结果的全程可视化追溯。 (2)抓宣传帮扶引导。利用督查、检查、诊断排查发现的问题,从责任、制度、标准等方面剖析问题原因和根源,引导企业主要负责人从思想认识上解决“不想、不会、不做”的问题,正确理解双重预防机制是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管理方法,是企业应落实的法定责任,而非政府交办的任务,督促“五职矿长”和安全总监带头研究建设思路、途径和方法,依法抓好落实。6月底前,要监督企业完成1次全员岗位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 (3)抓督导考核通报。按照《山东省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质量考核清单》,每月对企业考核1次并通报考核结果和问题清单,年底前,有效运行以双重预防机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责任体系,全链条落实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人员的责任。 2.提高监测预警管理系统应用质量。严格按照《山东省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综合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督促企业管好用好非煤矿山监测预警管理系统和移动APP,及时处置风险隐患。 (1)抓好应用基础工作。一是抓数据审核。组织力量逐矿逐项核实基础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对基础数据维护进展缓慢的,实施驻矿监督,确保5月底前按时完成。督促企业5月底前,将管理制度、全员责任制清单、岗位管控措施清单和2023年以来重大隐患调查处理报告及处理结果上传至系统并动态维护。二是抓全员应用。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10月底前完成移动终端的全员配备。三是抓监测监控数据全量联网。督促企业在11月底前完成通风、提升、排水、供电等系统在线监测数据协议改造并与系统联网;全量视频监控与系统的联网。 (2)抓实问题闭环处置。对系统推送的预警报警信息,按照《山东省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综合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十七条的规定及时处理。3月底前,监督各矿山企业在调度中心(室)设置省监测预警系统专席,明确1名人员负责督办预警报警信息处置工作。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或者运行管理差的,一律约谈矿山和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并公开曝光。 3.推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严格落实《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全力提高非煤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质量,坚决杜绝“纸面排查、纸面治理”的现象。 (1)化解存量减少增量。5月底前,督促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清不实的矿山综合采取物探、钻探、化探等相互印证的工程措施,重新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对普查发现的重大灾害,制定治理方案,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及时治理到位。每年9月底前生产矿山要完成第二年采掘范围内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停产矿山复产前,要完成3年采掘范围内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普查治理报告要及时录入省非煤矿山监测预警综合管理系统。 (2)防控区域性风险。年底前,在企业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台账基础上,逐级组织专业力量编制《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治理方案》,严密防范化解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域、已关闭矿井等风险。严格审查普查报告,凡未采取物探、钻探、化探等相互印证工程措施或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停产整顿,推倒重来。情节严重的,纳入联合惩戒对象。 4.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1)监管执法务求精准。将企业每月1次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聚焦重点矿山,加强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对不放心的企业,组织专开展“解剖式”会诊,确保查得出、查得实、查得准、治得住,坚决杜绝作风不实、执法不严不准、“带病”生产等问题。 (2)调查处理务必从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依规组织调查处理,全链条倒查责任并依法严格处置。对未按要求完成重大隐患整改的矿山企业,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对发现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矿山,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对存在重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建设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依法暂扣证照;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依法依规提请地方政府关闭。 5.严格施工队伍管理。建设工程外包的,严格审查承包单位项目部负责人、专职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和条件。掘进工程承包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对承包单位做到管理、培训、检查、考核、奖惩“五统一”,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严禁承包单位转包和非法分包采掘工程项目。地下矿山严禁将爆破作业专项外包。 6.加快“三化建设”力度。把本质安全作为确保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大力推进以“减员提质增效”为核心的“三化”建设。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安全可靠、确保实效”的原则,监督生产矿山优化完善“三化”建设三年规划和年度方案;新改扩建矿山要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新型适用安全技术及装备推广目录(第一批)》的要求和矿体赋存条件,将“三化”建设融入发展规划、经济投入、装备配备等全过程,安全设施设计要在采掘工艺、提升运输、设施设备的选择等方面充分体现先进性、适用性和可靠性。6月底前,凡存在《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一、二)》规定的设备及工艺的,要强制淘汰、彻底清理。2024年底,采深超过800米或者生产规模超过30万吨/年的地下矿山,全部采用机械化撬毛作业。 二、强力推进重点工程综合治理 7.加快推进尾矿库闭库销号进度。3月底前,制定年度闭库销号计划,列出闭库销号清单,全力推进“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闭库销号。由县级以上政府公告销号,不再作为尾矿库使用,不得重新排放尾矿,不再纳入尾矿库管理。年内启动“头顶库”回采程序,降低安全风险系数。 8.稳步推进“湿排改干排”。4月底前,具备“湿排改干排”条件的,要列出清单、稳步推进;对于不具备“湿排改干排”条件的,监督企业组织专家从地理条件、现状库容等方面进行全面论证,12月底前报太阳成集团tyc234cc。5月底前,结合“湿排改干排”,动态更新“一库一策”,有生产经营主体的由尾矿库企业编制,无生产经营主体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加强调洪演算和排洪系统检查检测,做好在线安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9.严格停产停建管理。将长期停产停建的非煤矿山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建立停工停产矿山台账,停产停建超过6个月和待关闭的地下矿山下井人数不得超2人。5月底前,人员出入井口要安装视频监控并与省系统联网。停工停产超过3个月的矿山,在复工复产前必须经过验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 10.强化信息化监管。监管人员要切实提升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采取“周调度、月通报”的方式,监督企业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数据治理等工作,打牢可视化远程监管基础。 (1)提高系统使用率活跃度。监管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抓,非煤矿山监管科室和执法机构要按照《山东省非煤矿山监测预警综合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利用系统实现文件、通知、要求等“一键直达”和跟踪落实,发挥“线上智能巡检+线下精准核查”机制作用,精准管控风险。 (2)抓好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通过对非煤矿山监测预警管理系统的功能迭代及企业端建设,优化应急部门与矿山企业的“数字桥梁”,以信息化推动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2024年底前,地下矿山要按照关键地点、重要部位总量的30%比例,完成高清摄像机和图像智能分析设备的安装和联调并与省平台联网。 (3)抓好露天矿山高陡边坡联网。6月底前,现状边坡高度100米及以上的正常生产建设矿山完成与省监测预警系统联网。7月底前,设计边坡高度100米及以上的露天矿山完成与省系统联网。 三、强力推进安全监管提质增效 11.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完善“监管+许可+执法”一体推进机制,落实非煤矿山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责任,推动安全监管、许可、执法规范化,三级联动一体化。管好用好设计、检测、评价机构,发挥其源头把关、技术把关、现场把关的作用。配齐必要的执法装备,改善监管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装备,开展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执法。 12.全面提升能力素质。监管人员要把调查研究作为破解难题、治本攻坚的重要抓手,围绕“人、机、环、管”等各要素,常态化开展调查研究,用好“深实细准效”五字诀,不断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提升发现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以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为重心,组织参加省应急厅开展的实战大练兵,通过专业培训、实战历练,培养专业精准的过硬本领,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协调各方资源和力量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抓落实的能力。组织参加省委党校开展的矿山企业“关键人”全覆盖培训,提升素质能力,强化红线意识,狠抓责任落实提升。 13.严打违法违规行为。6月底前,组织力量开展一次“七假五超四不三瞒三违两包”专项整治,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手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七假:假履责、假整改、假封闭、假图纸、假数据、假报告、假整合;五超:超范围、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证照超期;四不:不具备法定办矿条件、不按设计生产建设、不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拒不执行监管指令;三瞒: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瞒报事故;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两包:违法转包、分包) 四、以务实作风狠抓落实 14.周密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研究《威海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和“三张考核清单”(非煤矿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考核清单、“五职”矿长考核记分清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质量考核清单),结合实际,找准治本攻坚突破口、把准任务目标节点,制定“目标明确、任务精准、措施具体”的工作方案,建立监管执法计划清单,狠抓落实。4月8日前报太阳成集团tyc234cc。 15.逐矿审核“行动指南”。5月中旬前,完成非煤矿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三年行动指南》审核。市局负责审核地下矿山(含尾矿库)、各区市局负责审核露天矿山,重点审核3项内容:一是行动指南制定前,“五职矿长”和安全总监是否组织分管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行动12项任务和47条措施进行“大反思、大讨论”,是否建立问题台账并研究制定“立改废”清单;二是行动指南是否聚焦问题台账和“立改废”清单,是否据实对12项任务和47条措施进行任务分解、措施细化、明确时限、责任人和考核标准;三是行动指南制定后,“五职矿长”和安全总监是否对分管部门、车间、班组从业人员解读宣贯并提出要求。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一律推倒重来,重点督导帮扶。 16.严格“三张清单”考核。围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五个目标”,坚持监管检查与量化考核并重,对照“三张清单”每月对地下矿山考核一次;每季度对露天矿山考核一次;非煤矿山上级企业每季度对下属矿山考核一次。通过企业和部门双向考核,找出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以考核促整改助提升。 17.精准执法严管重处。监管执法人员要综合采取“线上智能巡检+线下精准核查”、突击检查、靶向督导等组合方式,对标对表实施执法检查。对未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和要求严格落实12项任务和47条措施的矿山,一律公开曝光,该约谈的约谈、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依法提请政府关闭。 18.全链条追究责任。发现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走过场、重大事故隐患调查处理制度不落实、动火作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一律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到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倒逼企业持续完善以“安全目标、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管控措施、分级考核、信息化管理”为核心的六位一体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链条压实矿山“五职”矿长和安全总监的管理责任。 19.全面提高政治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做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的宣贯工作,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举措和实际行动。 20.持续锤炼纪律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应急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措施》,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将纪律作风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持政企“双向奔赴、亲清统一”,坚决守牢廉洁从政和安全发展两条底线,敢作善为狠抓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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