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贸行业监管

关于开展工贸行业机械伤害和物体打击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3 19:2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太阳成集团tyc234cc 字号:[ ]


各区太阳成集团tyc234cc,国家级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南海新区住建交通与应急管理局:

为深刻吸取工贸行业机械伤害和物体打击事故教训,防范机械伤害和物体打击事故发生遏制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省应厅关于开展工贸行业机械伤害和物体打击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鲁应急函〔202317 号)要求,决定即日起至9月底全市范围内开展工贸行业机械伤害和物体打击事故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强化分类分级监管、现场安全检查、执法处罚跟进,发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作用,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八抓20创新措施为落实落地,防范工贸行业机械伤害和物体打击事故。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全市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行业企业易发生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的部位、场所和作业活动进行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

(一)共性整治重点7

1.是否建立健全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检修工艺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设备台账是否建立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应急处置方案。

2.是否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全面排查机械伤害和物体打击事故风险点确定和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3.是否建立并实施危险作业管理制度高风险作业或大型设备设施、专用设备检维修是否编制检维修方案和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存在交叉作业时是否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4.是否建立健全设备巡检制度对巡检类型、巡检内容、巡检记录、巡检时间、巡检发现问题的处理和报告、巡检安全注意事项等做出明确规定制度执行是否有完整记录。

5.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和穿戴。

6.是否在作业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提示及警示标志是否设置隔离围栏或警戒线。

7.外包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是否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二)机械伤害整治重点7

1.防护罩、盖、栏是否完备可靠其安全距离、刚度、强度及稳定性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各类行程限位装置、过载保护装置、电气与机械联锁装置、紧急制动装置、声光报警装置、自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可靠操作手柄、显示屏和指示仪表是否灵敏、准确附属装置是否齐全。

3.设备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有无重大缺陷和隐患是否进行定期保养维护是否存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

4.操作平台结构是否合理有无严重脱焊、变形、腐蚀和断开、裂纹等缺陷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各种取料、落料装置标识是否清楚、动作是否灵敏可靠机械手活动区域是否设置防护栏、屏护并与动力回路联锁。

6.设备检修是否先切断电源、悬挂警示牌防止设备意外启动。

7.危险操作岗位是否配备专用工器具是否用手代替工具进入危险区域送料专用工具是否按规定存放。

(三)物体打击整治重点7

1.物件堆放是否平稳是否采取有效的防倒塌措施不得超高堆放、堵塞通道具有滚动、滑动等风险的物件是否使用专用工器具进行固定是否划定危险区域禁止人员进入或直接触碰具有倾倒可能的物件。

2.吊运作业是否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是否定期检查钢丝绳有无散股、断股挂钩有无裂纹是否定期维护电机、滚筒、轴承及各控制元器件保存例行检查记录和标志。

3.货物装卸、运输过程中捆扎是否牢定、放置平稳、采取防倾倒措施。

4.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登高作业证并按规定采取相应保护是否存在超范围施工、无监护施工作业人员上下时是否将工具放在工具袋里零配件、报废件等是否定点放置严禁从高处往下抛掷物品。

5.各类设备上的螺钉、螺母和销钉等连接件是否采取可靠的防松动措施机床加工件的固定夹具是否完好可靠加工时夹具是否夹紧工件是否匀速控制钻头、刀具进给速度。

6.工作平台外侧是否设置防护栏和踢脚板。

7.进入设备内部检修作业前是否清理内部松垮物件是否设置可靠的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严禁冒险作业。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分类标准中定义为起重伤害和坍塌事故的部分类似物体打击事故也列入本次整治重点。

三、整治方式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底)。省厅拟在3月下旬召开专题动员会组织专家进行线上培训解读专项整治重点事项。各区市要按照要求做好参训人员的组织,确保参训人员应培尽培、应会应会,专题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各区市要明确专人负责,制定检查计划召开部署会议,将专项行动要求逐一传达至辖区内相关企业,确保每个企业都知晓、都明白。各企业要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整治方案进行传达、学习确保每一个车间、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的员工都了解专项整治内容和要求确保全员参与不留死角。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至5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对照《机械伤害事故典型管控措施指导手册》附件1、《物体打击事故典型管控措施指导手册》附件2和《机械伤害和物体打击事故控制措施对照检查表》附件3全面排查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发现不符合安全条件、存在问题隐患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淘汰设备设施的要逐项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确保自查隐患全部“清零”。

企业的自查情况和整改情况要逐一汇总上报至“专项整治管理平台

(三)区市检查、市级核查阶段6月至7各区市要组织业务骨干、聘请行业专家,按照制定检查计划重点查处企业是否落实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是否还存在未排查出、未整改的事故隐患。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紧盯不放,到底对拒不整改的企业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形成有力震慑。

市及各区市检查情况应于每家企业检查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专项整治管理平台上报。市局将根据各区市上报的检查计划及专项整治管理平台反馈情况,随机核查动员部署、隐患排查、问题整改是否到位等。市及各区市要强化分类分级监管,运用“监管+执法”手段,将执法检查重点向专项整治行动倾斜,通过严格执法,保障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迎接省级督查和总结提升阶段8月至9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省厅将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抽查核查专项整治效果确保工作措施落实落地。各区市、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看待,把小事故当成重大事故看待,采取强有力的举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隐患增量确保21项重点整治内容动态“清零”。

区市要认真总结上报专项整治行动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市局将积极利用“情况简报”等方式宣传经验做法,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市要充分认识开展防范机械伤害和物体打击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突出问题和目标导向制定针对性的措施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自查自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强化分级监管区市要认真摸排相关类型企业底数建立台账,对企业按照风险等级、安全状况和管理绩效分类分级,实施精细化、差异化管理,严管严查风险大、管理差的企业。

(三)开展重点帮扶。各区市要精心挑选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安全生产专家,组建专家团对企业进行重点帮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难点痛点问题。要归纳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采取专家辅导的方式,指导同类企业进行问题整改。

(四)建立调度机制依托省厅专项整治管理平台,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对专项整治调度、统计、分析,梳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五)严格执法检查采取专项执法、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问题完善举措推动企业落实各项防范整改措施。

 

附件1:机械伤害事故典型管控措施指导手册.docx

            附件2:物体打击事故典型管控措施指导手册.docx

            附件3:机械伤害和物体打击事故控制措施对照检查表.docx

                                                       太阳成集团tyc234cc

                                                                          2023323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